主持人语: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类矛盾问题错综复杂,需要把握好问责与整改的辩证关系。既不能以问责代替整改,让干部寒心,也不能整改不见问责,使纪律松弛。只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既严肃追责又深挖根源,既解决问题又完善制度,才能实现治理效能的最大化。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指出,“不得以问责代替整改,未经规定程序、事实未查清之前不对干部进行追责问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出了问题,举起问责的大刀砍下去,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条件反射式的管理动作。人们热衷于讨论该处分谁、该撤谁的职,却很少有人追问:问题真的解决了吗?同样的错误还会再犯吗?问责的初衷本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常常异化为一种简单粗暴的“甩锅”仪式。
简单化的问责如同一场精心编排的戏剧,有愤怒的斥责,有沉痛的检讨,有严厉的处分,唯独缺少对问题根源的深度剖析。生活中不难看到这样的新闻,某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迅速处理了一批干部,媒体宣传“问责到位”,但类似事故仍在其他地区重复上演。这种只问“谁该负责”不问“为何发生”的思维,使得问责沦为形式主义的表演,既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也无法有效预防问题。
问责之后必须跟上系统整改。一个负责任的组织,不会满足于处理几个责任人,而是会像医生对待疾病一样,不仅要消除症状,更要根治病因。某企业在产品质量问题曝光后,没有止步于处罚相关员工,而是重新梳理了整个生产流程,建立了更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这种将个案处理转化为制度完善的做法,才是问责的真正价值所在。整改不是写几份报告了事,而是要动真格、见实效,确保同样的问题不会换个时间、换个地方再次出现。
但整改到位仍不够,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制度如同堤坝,需要不断加固才能抵御各种风险冲击。某地在经历防汛不力后,不仅更新了排水设施,还建立了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的联动机制,将临时性的应对措施固化为常态化的制度安排。这种把经验教训转化为制度智慧的做法,使城市治理能力得到了实质性提升。长效机制的建设需要前瞻性思维,要能预见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未雨绸缪而非亡羊补牢。
防止问责简单化,需要形成科学的问责文化。这种文化不追求“以儆效尤”的表面效果,而是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满足于“有人负责”的心理安慰,而是致力于“不再发生”的实际成效。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问责不再是终点,而是改进的起点;处分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当每个管理者都明白,自己的责任不仅在于接受问责,更在于推动问题解决时,问责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问责的艺术,在于把握惩罚与改进的平衡。过于宽松会纵容错误,过于严苛则会抑制创新。一个成熟的组织,应当学会在问责中寻找进步的机会,将每次危机转化为改革的动力。唯有如此,问责才不会沦为推卸责任的工具,而成为推动工作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