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26.姜**已收到工资。”3月17日上午8时25分,随着第26名农民工在微信群里发出接龙信息,这笔拖欠26名农民工近3年的工资终于全部发放完毕。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在错综复杂的工程转包关系中,用调解的金钥匙成功解开法结和心结,为2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1万余元,跑出暖民心的加速度。
2022年3月,大力公司中标成为某项目采购和施工的总承包单位后,将项目分包给了云田公司,云田公司又将项目转包给工业公司。工业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劳务公司的项目代理人顾某雇佣了李某等26名农民工组成施工组。2022年10月,项目完工,但李某等26名农民工却没拿到工资。为此,李某率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大力公司和云田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顾某、云田公司应向李某支付工资18996元;大力公司对顾某和云田公司不能履行部分,负有清偿的义务,在代为清偿后,可另行追偿。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大力公司和云田公司均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大力公司辩称,其与云田公司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不应承担工资支付责任。云田公司辩称,其已经将工程转包给工业公司、劳务公司,工程款已经支付完毕,不应该承担工资支付责任。市中院潘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该项目中还有25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共计20万余元。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都在密切关注案件的判决,期盼早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在本案中帮助案外的25名农民工一起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减轻农民工的诉累?潘法官认为,作出本案判决并不难,但对于农民工来说,拿不到工钱,再好的判决也是一纸空文。在解决农民工的烦心事上,法院多走一小步,农民工就能少走很多步。潘法官决定争取通过调解的方式为26名农民工讨薪。
但是,各方当事人均确认劳务公司并未实际参与到项目中,不需承担工资支付责任,而云田公司和工业公司均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目前只有大力公司有能力支付工资。潘法官一遍遍梳理案件脉络,理清多方关系后,终于找到了突破点——总承包方大力公司未与云田公司进行结算,尚有部分工程款未发放完毕,而这部分工程款完全可以覆盖26名农民工的工资。找到案件的突破点后,法官多次与大力公司沟通协调,该公司愿意在未与云田公司结算的情况下,代支付包括本案当事人李某在内的共26名农民工的工资。
为确保农民工及时得到工资,潘法官提出,大力公司先把相应工资转至法院账户,再由法院发放给26名农民工。该方案得到了本案的各方当事人及案外25名农民工的一致认可。3月6日下午,市中院组织26名农民工与案涉的几家公司签了调解协议。
3月14日下午,26名农民工陆续收到被拖欠的工资。
(文中公司、人物名称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