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讯 近日,市公安局根竹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诈法》),对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的违法人员韦某作出行政处罚,这是《反诈法》实施以来,我市公安机关依据该法开出的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12月6日,根竹派出所民警通过研判涉“两卡”违法线索,将违法人员韦某抓获。经查,韦某于11月6日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使用,从中获利180元。其行为已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根竹派出所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反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韦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6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反诈法》。该法共七章50条,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