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预防未成年人溺水,需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教育行政部门应突出早预防干预机制,强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家长应切实尽到监护责任,确保未成年人自觉远离危险水体、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水域管理责任人要研究把握学生溺水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
据5月16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日前,江苏邳州市公安局、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一则“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员专项奖励办法”。根据该办法,对发生在邳州市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野泳、戏水行为,积极实施举报、劝阻、施救的非执行职务人员,将给予奖励。
随着夏天到来,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也进入易发期。溺水事件有许多相似之处:家长上班无暇照顾孩子,一些孩子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到陌生水域游泳,结果导致悲剧发生。也有案例是青少年结伴去游泳,看到小伙伴溺水后,急于救人,导致多人溺水身亡。从地点上来看,溺水事故多数发生在农村河流、水库及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
实践证明,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构建齐抓共管的网格化防溺水管控体系,是预防溺水的有效举措。邳州出台奖励办法,其目的就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全力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值得肯定。
当然,邳州出台“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员专项奖励办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悲剧,并不意味着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就有丝毫减轻,仍需要多方共同给力。除了学校尽到教育提醒责任外,政府、社会、家庭都要行动起来,形成合力,将多发频发的青少年溺水事故降下来。如各地必须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对水域包保值守全覆盖,重点加强农村地区无人看管的池塘、水库、矿坑等排查巡逻,做到重点水域有专人值守,通过不定时方式随机查看,制止涉水野泳等行为。
同时,各地要完善预防溺水应急预案,在溺水高发、隐患集中地区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关系异常等重点学生群体,经常开展防范溺水教育,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此外,各地应重视发挥“互联网+”手段,用科技力量防范溺水险情,筑牢安全屏障。据报道,为实现危险水域24小时值守,防止溺水事故,保证群众生命安全。浙江省台州三门县亭旁派出所在一年前,启用了防溺水智能监控及警示设备一体化系统。该系统恰似“千里眼”,有人接近危险水域就会被喊话提醒。笔者认为,在危险水域旁安装监控系统,实施监管预防溺水,值得借鉴推广。
避免“溺水之殇”,邳州市实施“举报野泳有奖”,是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一个好措施,但仍需要人防、技防、物防等多管齐下。不管是政府部门、学校,还是家庭,抑或是社会各方,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形成合力,下好预防溺水事故“先手棋”,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