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已经广泛渗透到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手段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性侵害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据报道,2021年至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隔空猥亵儿童案件11件,涉案的未成年被害人年龄最小的仅9岁。
从实际情况看,在网络性侵案件中,行为人借助互联网以诱骗或胁迫手段要求未成年人与他们进行裸聊,或拍摄、发送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供其观看,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对此,要采取打击和预防相结合的方式,彻底斩断不法分子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性侵的“黑手”。
在打击方面,执法司法机关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性侵害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准确理解和把握行政、刑事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从严、从快办理涉未成年人的网络性侵案件,不断增加行为人的违法犯罪成本,增强司法权威,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预防方面,学校和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日常思想和行为的观察、分析,及时发现并杜绝苗头性问题。未成年人要客观、谨慎、合理使用网络,对来自网络上陌生人的打招呼和小恩小惠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向他们发送照片、拍摄视频。一旦发现情况不对,要及时告知老师、家人、好友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注意保留网络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各类交友聊天软件等网络服务提供商要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屏蔽敏感词汇和图片,及时发出网络风险提示,降低未成年人被哄骗、胁迫的概率。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线上+线下”普法力度,通过法律讲解、典型案例解读等方式,将网络安全防范教育、增强网络自我保护意识深植未成年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