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备案制管理真的太方便了!”近日,广西养心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平南龚州分公司的张经理高兴地说,“从申请定点到评估办结,时间一下子缩减了20天,不仅为我们企业节约了运行成本,更是为群众购药报销提供了方便。”
原来,张经理8月30日向平南县医保中心提交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材料时,恰逢我市实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备案管理新政策落地实施。工作人员告诉他,按照《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备案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模式发生了新变化,从“考核评估制”转变为“承诺备案制”,并减少了“现场评估”环节,只要药店承诺具备新政策规定的条件,提交的申报材料属实且齐全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对备案材料评估符合准入条件,即可成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张经理申报的材料已经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很快完成了申报材料的评估,该药店9月3日顺利进入对外公示环节,公示结束无异议即可纳入医保定点。
据了解,实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备案管理是贵港市医保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提升药店申请医保定点的效率与成功率,降低药店运营成本,更进一步提升了医保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在倡导零售药店诚信备案的同时,我市各级医保部门将更注重事中事后管理,对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零售药店将通过日常现场检查、全覆盖检查、年度考核等现场检查方式,对相关材料情况进行核实。对发现实际情况与备案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医疗保障服务资格,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解除医疗服务协议并全额扣减当年度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