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快讯 11月17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改稿)》(以下简称《新办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集群众意愿、民意、集大家的共同智慧,集思广益,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具有操作性的《新办法》。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20名听证代表,由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和住户代表等组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并确定,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新办法》由九章,46条组成,主要完善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与建设、资金来源、运营管理、住房保障申请标准等相关规定,增加了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申请对象,明确了市直各相关部门相互之间审核职能。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群体,提高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效性、科学性及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