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岗位就是一份责任,这份责任重于山。黄献初说:“执行法官要一步一个脚印,力促被执行人多一些主动,兑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就多一份机会。”
黄献初是覃塘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自2016年12月分管执行工作以来,经过不断磨砺,成长为敢啃难案、勇挑大梁的执行工作“尖兵”,他带领的团队获评为2017年度“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先进集体,他先后获评为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先进个人、2021年度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等。
一股“韧”劲不放弃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在黄献初看来,执行工作既需依法、规范、有理、有节地严格执法,又要讲究智慧善意执行。
在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被告姚某等3人拆除搭建在原告某供销合作社所有土地上的店铺,并清除存放在土地上的物品。但被告迟迟未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涉案土地所在的村屯人数众多、案件涉及的多个利益主体冲突明显、需处置的资产数量庞大。“这起案件不仅涉及供销社及其80余名员工的合法权益,还要考虑强制拆除对3名被告店铺的生产经营影响,不确定因素很多,因此需要反复讨论才敲定执行方案。”黄献初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初赴涉案村屯,黄献初带领执行团队走访当地村委和涉案土地周边群众,争取村委和群众支持法院的执法工作,排除外围阻力。二赴涉案村屯,黄献初与3名被执行人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但因对方拿不出履行的“时间表”,执行没有取得实质进展。考虑到涉案土地上需拆迁的物品数量众多,被执行人需要另租地方开展新的生产经营,黄献初提出建议:在法院的公允主持下,申请执行人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期限,被执行人自行搬离并将土地恢复原状。经过商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兑现了搬离承诺。灵活有度的执行方式,避免了强制执行带来的冲突,执行法官获得了群众的理解,也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尊重。
一股“强”劲不手软
覃塘区民营企业发展迅速,逃债类执行案件时而出现。这类执行案件的处理既检验法官的专业素养,又考验法官的果断判断能力。
欠债119万元的龚某一直藏匿躲债,刘某等多名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无踪影,执行该如何进行?经过财产查控后,法院依法以6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了龚某名下的一处住房。该房屋实际居住人拒不腾让,龚某去向不明,刘某等多名债权人所借的款项无法及时收回,房屋买主张某无法兑现其合法购房权益,问题接踵而来。
得知房子被拍卖后,龚某父母表示愿意动员龚某偿还债款,但龚某却迟迟未现身。“时间不等人。”黄献初说,“为了避免损失扩大,及时将拍卖所得款按比例分配偿还给刘某等债权人,我们选择了强制腾空。”腾空房屋当天,黄献初带领执行团队到现场时,发现房屋实际居住人已搬离,执行团队现场清理完毕后,将该房屋顺利交付给买主张某。
“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是我们执行工作的目标与初衷。”黄献初深有感触地说道。近年来,他带头办结执行案件近400起,成为了覃塘法院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中坚力量。
一股“拼”劲干到底
案件年年增长,怎么办?只能从内部入手,提高效率。指导解决前线执行人员遇到的问题,参与制定执行规范化的标准,与第三方协执单位协调工作,乃至执行系统维护、执行案款发放等工作,黄献初都要参与其中。
黄献初坚持定期组织执行员对各自在办案件逐一梳理,帮助他们理清执行思路,研究制定执行方案,确保做到规范执行、穷尽执行。
如何将执行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整合社会一切可用资源增强执行力度和手段?是黄献初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他说:“信息化建设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他积极推动执行团队改革,不断优化整合包含综合组、查控组、有财组、无财组等人员结构,探索适合实际工作的覃塘法院执行团队模式。面对寻人查车难的难题,他创新制定了“执行团队+N”的工作模式,有力促进覃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19年以来,该院执行案件收案5940起,结案5535起,结案率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