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讯 去年以来,覃塘区人民法院石卡人民法庭认真贯彻“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原则,践行“枫桥经验”,创新“法官+调解员”纠纷解决机制,高效解决当事人纠纷,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针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标的额小、调解可能性高的案件,石卡法庭及时录入诉前调解平台,分流到各个调解组织中进行调解,打好调解“组合拳”。该法庭积极发挥调解员遍及农村生产生活各个领域、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在工作上能情理交融的优势,指导调解员在调解中做到法德结合、循循善诱、方便利民,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还灵活运用调解方式,简化调解程序,进一步节约解决纠纷的时间及成本,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达到了诉源治理的初衷。
该法庭巧打“亲情牌”解决矛盾纠纷。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中,石卡镇某村的吴某聘请谭某帮其做清洁工作,完工后按约定吴某应支付谭某工钱6500元。吴某于当天支付了谭某4000元,剩余的2500元在谭某的多次催促下,一直没有支付。谭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支付工钱。接收到谭某的起诉材料后,石卡法庭认真了解情况,认为该案争议标的额小、调解可能性高,及时将材料送至该村调解员、覃塘区人民陪审员吴伟东手上。
在法庭的指导下,吴伟东通过电话联系上吴某,但吴某态度冷淡,不愿配合诉前调解工作。作为同村人,吴伟东对群众情况较为熟悉,认为可以从做吴某家人思想工作方面入手。他联系上吴某的父亲,经过一番耐心劝解,吴某的父亲表示会去劝说吴某履约。果不其然,不久后吴某就将2500元支付给了谭某,该案得以快速圆满解决。
该法庭还巧借“友情牌”快速化解小矛盾。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中,大岭乡某村的张某与胡某原本是认识多年的朋友,早前胡某因投资生意资金不足,先后三次向张某借款。后来,胡某在偿还了小部分借款后,便一直拒不偿还剩余的借款。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再好的关系也经不起这样的消耗。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胡某偿还借款。
石卡法庭经审查材料,认为案情简单,争议标的额较小,便征求双方意见,安排了与二人同村的调解员做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进行沟通,了解清楚事情的前后原委后,耐心细致地明法析理,劝解双方冰释前嫌。维系多年的情谊。最终,胡某听取了调解员的建议,与张某商定了还款时间。最后,法庭通过“微法院”为身在外地的双方办理了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