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路,是驾驶人必须遵守的交通法规。但有的驾驶人却无视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证还未考取却先驾车上路。对于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平南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严处,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打击力度!
小编从平南公安交管部门收集了8起处罚案例,希望通过这些案例分享,可以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案例一
车牌:桂RKR756
违法人:黄*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22日9时54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思界街
违法内容:实施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800元,行政拘留3日。

案例二
车牌:桂R268M1
违法人:杨*朝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2日10时0分
违法地点:S204省道100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300元,行政拘留3日。

案例三
车牌:桂R8R855
违法人:何*福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3日16时36分
违法地点:S204省道100公里200米
违法内容:实施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达到报废的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800元。

案例四
车牌:桂RR231L
违法人:梁*达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9日21时46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二环路安怀路口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350元。

案例五
车牌:桂R78594
违法人:陈*兰
车辆类型:轻便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44分
违法地点:G241线3163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300元。

案例六
车牌:桂RP180C
违法人:韦*萍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3日22时28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朝阳路风柜口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350元。

案例七
车牌:桂R3290M
违法人:叶*莲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15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城湖路红十字医院路口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640元。

案例八
车牌:桂RJ560S
违法人:许*桥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16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二环路妇幼路口100米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350元。
平南公安交警提示:驾车出行请务必持相应驾驶证并确认驾驶证在有效期内,出行前要确认车辆状态正常,途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配合执法检查,共同守护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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