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托“执前调解”机制,成功促成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当场全额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当天拿到25万余元赔偿款。
该案中,欧某恩、欧某德等人与何某海、何某潮因交通事故引发民事赔偿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何某海、何某潮赔偿欧某恩等人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何某海、何某潮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欧某恩等人多次催讨无果后,向平南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在立案审核阶段综合考量执行程序对抗性较强、一旦立案可能增加当事人时间和经济成本等因素,决定启动“执前调解”程序,由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先行组织双方协商沟通。
调解员接手后迅速梳理案情,厘清争议焦点及被申请人未履行的具体原因,了解其实际困难,向被申请人详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倾听申请人现实困难与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多轮细致调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解。
在双方初步达成履行计划后,调解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双方对赔偿款项本身已无异议,但在诉讼费负担问题上形成僵局——被申请人主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则认为判决已明确由被申请人负担,不愿让步。调解员再次组织协调,引导双方相互妥协,最终达成各承担一半的一致意见。在调解员主持下,两名被申请人当场承诺并实际履行义务,通过部分现金支付加转账方式,将25万余元赔偿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申请人。
该起交通事故纠纷在正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即获妥善解决,既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避免了被申请人因执行立案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及信用惩戒后果。
编辑:韦育君
责任编辑:覃光英
值班终审:黄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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