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今年7月,小何考上了重点大学,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但其父亲何某却感“不妙”——他在法院尚有案款未履行并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了不影响女儿的前途,近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何某一次性履行完案款。
何某以购买宝马车和印制广告资金不足为由向陶某借款4.05万元,直至借款期满,尚欠2.55万元未还清。陶某诉诸法院,法院判决何某还款。何某依旧对履行还款义务持懈怠态度,陶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何某,但何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何某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措施,并将其列入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某得知自己上了“黑名单”,知道法院动了“真格”,加上女儿考上大学,便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另外,部分高等院校,特别是国防类院校,资格审查相对严格,考生很有可能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无法通过学校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