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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执行遇上婚礼,法官善意化解

2023-08-19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潘文华   网络编辑:何美凡  

平南讯 “我们今天就还钱,谢谢法官和申请人替我们考虑……”近日,一直拖欠案款不予履行的被执行人陈某夫妇,在平南县人民法院的善意执行下,履行了还款义务。

数年前,小陈(化名)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小黄(化名)等人在路上行驶时翻车,造成小黄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小陈负事故全责。由于案发时小陈尚未成年,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黄的监护人(下称黄某夫妇)起诉小陈的监护人(下称陈某夫妇)赔偿小黄因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获法院支持,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夫妇共同赔偿28146.7元给小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执行系统查控,陈某夫妇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法官在对陈某夫妇采取限高、限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后,案件仍无法取得有效进展,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近日,执行法官获知,陈某夫妇将为已成年的小陈操办婚礼。看到案件迎来转机,执行法官却又陷入沉思,贸然前往婚礼现场强制执行是否会使新婚夫妇两家人当众“失了体面”?是否会导致胜诉当事人权益无法实现甚至引发冲突?在经过深思熟虑后,执行法官决定不在婚礼当天对陈某夫妇采取强制措施,明白事理的黄某夫妇亦表示愿意暂缓执行。

在小陈婚礼后第二天,执行法官表明身份,并告知被执行人,申请人为了避免破坏婚礼现场气氛而选择优先“成人之美”的深明大义。陈某夫妇闻言,当天就把涉案钱款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