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中共桂平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有关试点工作经验做法的通知》《贵港市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指导意见》精神,研究桂平市贯彻落实措施。市委书记黄创优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要求,全市各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于实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规范集体决策流程、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质量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按制度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民主集中、科学决策,把握制度执行的关键环节,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带头执行、以上率下,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抓好落实。市委常委会要带头抓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树牢法纪观念,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真正做到集众智、定良策、谋发展。各党委(党组)“一把手”要落实主体责任,把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专题研究谋划,结合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对标对表有关要求,学习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要将党委(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