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讯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快速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以司法利剑有力震慑规避执行行为。
该案中,因被告人王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80余万元债务,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了王某的机械设备。在查封期间,王某公然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转移、藏匿被查封的设备,还将其中3台注塑机私自抵债给他人,并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去向,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先行支付了35万元执行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自愿认罪认罚,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部分履行债务,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简化庭审流程,实现快审快结,当庭作出判决,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近年来,该院通过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刑民衔接”工作流程,不断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司法震慑效应,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