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套取了村集体巨额资产,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辜负了村民的信任,给家庭带来了伤害……”这是贵港市港北区纪委监委对根竹镇根竹村原党委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张某宣布处分决定时,张某声泪俱下的忏悔。
2025年,港北区纪委监委根据巡察移送的有关“某村购入的村集体地皮比市场价格高出一倍多”的疑点线索,迅速查清了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120多万元的问题,最终张某受到开除党籍、免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调查起诉。
港北区纪委监委同步督促全区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强化村集体资产管理和类案分析,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三资”管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函,推动职能部门扛牢责任、健全制度、建章立制。目前,已修订完善《港北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大额资金支出监督管理办法》《港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港北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7项,并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将集体资源、资产纳入线上交易范畴。
案件查结不是终点。为进一步守牢村集体“钱袋子”,港北区纪委监委聚焦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账目不明、监管不力、高买贱卖”等问题,不断向下延伸监督“触角”,擦亮监督“探头”,监督各村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理清自家“家底”,对村集体厂房、鱼塘、商铺、山林、土地等应录必录、应登必登。同时,梳理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行、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自查问题台账,及时分析研判、制定任务,梳理重点,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任务,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账销号、限期整改。
今年以来,港北区纪委监委聚焦“三资”管理问题,开展“室组地”联合走访监督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5轮,推动排查出签订超长期合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违规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等系列突出问题,并做好问题整改跟踪。截至目前,已督促清理或完善不规范合同222份,推动1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使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从2025年1月起实现会计记账“应进尽进、应记尽记”,确保集体资金流向清晰可溯、账实相符。
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处置不公、集体资源流失、群众切身利益受损等突出问题,港北区纪委监委通过梳理日常监督检查、巡察反馈以及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村级“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查背后的风腐问题,通过下沉接访、张贴公告等方式,持续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同时,持续深化部门联动,联合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协同监督模式,深入集体资源多、资产项目多、信访反映多的村(社区),深挖细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套取、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及时堵塞侵害村集体“三资”的漏洞,筑牢村集体“三资”保护墙。2025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收到“三资”问题线索26件,立案24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留置并移送检察机关1人。
此外,港北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通报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面对面廉政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教育引导村干部揽镜自照、反躬自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今年以来,港北区通过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参加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听廉政党课、参加案件通报会等方式接受警示教育86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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