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国庆、中秋假期临近,旅游又将迎来高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旅游行业平稳有序,是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应未雨绸缪,强化服务,为假日经济增光添彩。
据9月25日《法治日报》报道,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2025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了隐瞒购物行程、负团费接待、导游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已先后三批共通报48起典型案例,涉及强迫购买自费项目、胁迫购物等多类情形。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旅游市场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大,但强制消费行为却如“打地鼠”般难以根除。其背后,是“零团费”商业模式的利益驱动——旅行社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吸引游客,再通过购物回扣和自费项目佣金弥补亏损。这种“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畸形模式,导致导游和旅行社将游客视为“待宰羔羊”,甚至形成“不购物就辱骂、孤立、威胁”的潜规则。
更值得警惕的是,强制消费的手段正从“明火执仗”转向“软刀子割肉”。例如,导游通过延长购物时间、减少景点游览、冷嘲热讽等方式变相强迫消费,甚至利用“情感绑架”让游客“自愿”购买。这些行为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监管部门往往难以直接定性为“强迫”,导致违法成本低、震慑力不足。
今年以来,文旅部高频次地公布典型案例,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初步形成了“全链条治理”的良好态势。然而,治理旅游强制消费问题,不能仅仅依靠“运动式整治”,更需要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法律利剑”与“市场之手”的协同发力。
一方面,要完善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建议在相关法规中细化“强迫购物”的认定标准,例如无故延长购物时间超过2小时、因不购物而拒绝提供服务、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等行为,均应纳入处罚范围。同时,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允许游客在遭遇强迫消费时要求3倍赔偿。这既能激励游客主动维权,也能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形成“不敢违、不能违”的震慑效应。
另一方面,要优化市场供给,挤压“零团费”生存空间。旅行社应摒弃“低价竞争”的短视思维,转向推出“品质团”“定制游”等优质产品,通过提供差异化服务实现盈利。同时,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对违规会员实施“黑名单”制度,并持续发布消费警示,教育游客识别“不合理低价游”,从需求端倒逼行业转型。
此外,技术手段也可成为治理利器。通过推广电子合同、行程录音录像、购物场所实时监控等措施,全程记录旅游消费过程,为执法部门取证提供便利。例如,若导游在购物店停留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系统可自动触发预警,监管部门可及时介入调查。
旅游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径,不应被强制消费的阴影所笼罩。要根治这一顽疾,既需要法律利剑斩断背后的利益链条,也需要市场之手引导行业实现转型升级。唯有法规与市场“双轮驱动”,才能让游客真正享受到“说走就走”的自由与愉悦,让旅游市场回归“诗与远方”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