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5月9日报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港北区人民检察院,从以下三个层面为妇女儿童撑起权益“保护伞”:通过“检察+妇联”开通维权绿色通道,以依法办案为支点,筑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坚强堡垒;通过“网格+治理”,用好社区网格员力量,能动履职,织密妇女儿童保护网;通过“联动+救助”构建妇女儿童多元救助体系,加强与妇联、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提供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心理救助、爱心帮扶等多种救助,因人施策进行帮扶救助,社会效果明显。
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港北区人民检察院的有效探索,是各地政法部门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上不懈努力的缩影。他们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了一把有力的法治“保护伞”。这样的“保护伞”,撑得好!
比如,将强奸、猥亵妇女和强迫妇女卖淫等刑案作为打击重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从严快速办理。在办理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加大“双向保护”力度,营造关爱氛围,促进矛盾化解,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又如,切实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被侵害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力度,对被侵害后生活陷入困境的妇女儿童优先发放救助金、帮助申请低保、联系医疗、协助转学等。
更可贵的是,政法部门把延伸部门职能、促进社会治理作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长远路线”。报道显示,各地政法部门通过所办案件认真分析涉妇女儿童的社会治理问题,如案件的犯罪特点、成因等,并思考防治对策,撰写调研报告,为社会治理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在社区、学校等民众聚集地组织开展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为核心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如何把这把“保护伞”撑得更稳?笔者认为,一要进一步健全司法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保护措施,持续推进依法从严从速办好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二要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法治的种子在广大群众心中生根发芽,并成长为参天大树,让法治的“保护伞”成为妇女儿童幸福生活、全面发展的强大护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