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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坛】以法治拴紧安全监管之绳

2024-01-24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击 水  

1月12日,河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遇难。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安全生产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关乎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法治是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需要企业树牢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应以法治拴紧安全监管之绳。

安全生产法,生产有章法。加强安全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应全过程、全周期加强对企业,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在日常监管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缺补漏,防患于未然。对于部分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拒不整改、敷衍塞责的,该罚则罚,甚至停业整顿,真正给安全隐患下依法行政的“闸刀”。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坚决从严查处,严惩不贷,彰显法治权威,倒逼相关企业举一反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轻则损害生产资料,重则给人们的生命造成威胁,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磨灭的伤痛,也给社会带去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安全生产监管不可松懈,应时刻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将法治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始终,以法治拴紧安全监管之绳,为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围起“安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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