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11月26日,我市警方依法对蒙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1月19日晚至20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开展酒驾醉驾重点违法行为打击整治统一行动。20日凌晨,在城区金港大道金田路口执勤的四大队民警接到预警,一辆逾期未检验的粤G牌号小轿车正由西往东方向驶来。民警立即展开布控,将该车拦停,示意司机靠边接受检查。
经询问并核查,民警发现司机蒙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车辆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也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在检查期间,民警让蒙某现场吹气检测酒精含量,其酒精含量远超醉酒驾驶界定值。民警当场将蒙某带到医院抽取血液送司法鉴定机构检验,并强制拖移粤G牌号小轿车,责令蒙某醒酒后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11月22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报告,蒙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严肃批评教育蒙某,依法对其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总计3550元。
11月26日,我市警方正式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蒙某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