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11月15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2020年该局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以来,为符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发放奖励金共55.5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把有奖举报作为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有奖举报工作机制,畅通有奖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参与监督,查处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022年2月,平南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平南街道盆塘村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铝灰20多吨。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
2023年7月,覃塘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工业园区有企业污水排放超标。经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广西某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篡改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给予举报人8000元奖励。
群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线索有效弥补了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难以监管、隐蔽问题难以发现的短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