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

logo
学习强国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 > 正文

关于尽快办理剩余预付电费退费的公告

2024-07-26   来源:   作者:  

尊敬的客户:

经核查清理,发现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部分用电户已销户,但未申请剩余预付电费退费。此前供电局已组织过退费,仍有部分用电户未及时申请退费,请未办理退费申请的用电户(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到供电局营业网点咨询办理。本公告有效期至2024年9月27日,逾期未向供电局申请退费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775-4875293、0775-4875613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