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

logo
学习强国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 > 正文

两轮车禁行高架桥

2024-06-22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欧钰宇  

贵港讯 近日,网友“李木子9394”在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有电动两轮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在城区金港大道立交桥、西环立交桥上行驶,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希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查此类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6月13日8时许,记者先后到城区金港大道与中山路、仙衣路、迎宾大道交会处的立交桥走访,看见3座立交桥入口处均设置有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标志牌,立交桥下方交叉口设置有二轮车专用车道并设有行驶方向指示牌。在记者观察期间,有个别电动两轮车和摩托车驾驶员直接驶上立交桥,下桥时又和机动车混行在机动车道上,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络发言人表示,我市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在立交桥上行驶,对违规在立交桥行驶的行为,采取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