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讯 男子普某、李某在做兼职时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从而获得佣金,殊不知这是电信诈骗,因小失大赔人损失。
1月4日,谢先生来到贵港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骗钱了。原来,谢先生在上网时,有人冒充自己儿子称学校有培训名额,需要交培训费,谢先生信以为真,按要求添加了“学校主任”的微信,因自己不会使用手机转账,便叫朋友帮转账34600元给对方。过后,谢先生问起儿子培训的事时,儿子称没有培训这回事,这才意识到被骗了,于是立即到派出所报案。
民警在梳理案件线索时,通过受害人谢先生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联系上银行账户开户人李某和普某。经民警耐心做思想工作、明理释法,普某、李某承认在做兼职时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从而获得佣金,但并不清楚这是电信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两人均愿意将钱款退还给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