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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结 解心结 系情结——我市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推动诉源治理

2024-01-03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余 梦 陈 希 黎丹霞 陆嘉琪   网络编辑:庞丹婷  

“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要重点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写好‘调解’这篇大文章,努力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波在人民法庭实地调研时强调。

我市法院立足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过程,朝着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的目标迈进。

联合调解强合力

今年17岁的小花(化名)和15岁的小健(化名)自其亲生父亲去世后,一直跟随继母刘某生活。由于刘某没规划好消费支出,导致小花、小健的学费、生活费等出现了问题。当地司法所、综治中心、妇联为此展开多次调解,刘某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并愿意改正,但是小花和小健无法放下心中的芥蒂,担心刘某以后仍不知节制,执意将刘某赶出家门。

面对这一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纠纷,当地司法所、综治中心、妇联联系了桂平市人民法院木乐人民法庭,希望借助司法力量,以联合调解之力,实质性化解此纠纷。

联合调解的优势在于各展其长、强强联合。在“背对背”调解中,木乐法庭法官着重从“法理”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司法所、综治中心、妇联则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卸下心防,建立信任。在“法+情”的双重作用下,当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小花和小健愿意给刘某改过自新的机会,刘某也表示会尽自己最大努力抚养小花、小健至独立生活,双方均表示以后会和睦相处。

联合调解强合力化纠纷,这是我市法院践行“枫桥经验”的探索和实践。

我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一线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深入基层,延伸“司法触角”,主动将人民法庭的专业优势与当地基层组织的人缘地缘优势紧密结合起来,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先后打造了东龙法庭“三老调解联络站”、五里法庭“三五议事会”、桥圩法庭“家事联调”工作室、大安法庭“物业巡回法庭+N”等多个诉源治理品牌,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诉调对接再延伸

“工程都完工4年了,每次找他要工钱,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我们要告他!”

“我不是不想给工钱,你们告我,我也没办法,近几年因为疫情,经营状况也不好,才没有发工钱。”

近日,港南区人民法院桥圩人民法庭庭长受邀到东津镇综治中心,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网格员(法院特邀调解员)等组成调解小组,共同化解一起涉及31名劳动者的讨薪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支付时限分歧较大,劳动者代表不接受分期付款。

面对这一情况,桥圩法庭庭长向他们耐心解释分期付款的理由以及诉讼可能面临的风险:“你们起诉到法院,审理期限要几个月,如果老板没钱,你们还要申请强制执行,查找企业是否有可执行的财产,这样更加费时费力。”该庭长还向企业老板强调了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失信经营寸步难行,经营再困难也不能拖欠老百姓的血汗钱。”经过调解小组的耐心劝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我市法院将诉调对接工作作为深化诉源治理、健全社会治理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一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主动打通诉调对接壁垒,出台了《贵港市法院融入“红格善治工程”全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主动融入市委领导下的“双联工程”与“红格善治工程”,在全市16个人民法庭所在乡镇外的其他40个乡镇建立司法服务站。此外,还推动搭建“法院+工会+人社+N”“法院+金融”“法院+保险”等多元解纷平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

调判结合解纠纷

日前,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人民法庭成功将两起劳务纠纷化解于庭审前,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此前,陈某雇佣罗某、黄某做泥水小工。完工后,陈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支付罗某和黄某的劳务费。无奈之下,罗某、黄某将陈某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这两起劳务纠纷案件事实清楚,具有较大的调解可能性,便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你们送来的材料我都看了,我也承认欠他们的劳务费,我需要几天时间筹钱,可以推迟几天开庭吗?我争取开庭的时候一次性付清款项给他们。”电话里,陈某向承办法官表明其陷入经济困境,希望能够推迟开庭时间来筹钱。基于陈某态度良好,在征得罗某、黄某的同意后,承办法官便将开庭时间延后几天。

开庭当天,陈某按其承诺,当场将拖欠的劳务费分别交至罗某、黄某手中。罗某、黄某收到劳务费后,申请撤诉。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一直以来,我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通过做深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法结、解心结,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