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法院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审”的职能、夯实“治”的基础、做好“宣”的功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提升司法公信力,奋力谱写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的司法新篇章。
围绕“公正与效率”,认真履行“审”职能
“直播间的网友们,晚上好!非常高兴能在‘贵港政法’抖音直播活动中,与大家分享交流涉黑涉恶典型判例。”5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助理在“贵港政法”抖音直播间,向网友讲述由平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姚某辉、姚某平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姚某理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一案。当晚,直播间观看互动人数达8.8万人。
哪里有“平安”需求,哪里就有法院人的身影。
我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认真履行人民法院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职责使命,以公正审判守护平安贵港的“司法防线”,书写法治贵港的“为民答卷”。
2022年以来,我市法院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涉黑、涉诈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963件。
我市法院以一个个案件、一项项行动,在一次次审判执行实践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2022年以来,我市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件5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关联犯罪案件167件184人。3个案例入选全区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开展“八桂执行风暴”“企业清淤”“雷霆2023”等专项执行行动。2022年以来,我市法院就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涉金融债权等案件,大力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中院就“企业清淤”专项执行工作在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
瞄准“源头与多元”,全面夯实“治”基础
“这份《司法确认书》让我对工友们有了交代,我今晚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了。”劳动者代表王班长说。今年10月,覃塘区人民法院与覃塘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成功化解60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
“法院+”联合调解模式是我市法院前移纠纷化解端口,推动“类型化”纠纷集中化解,为诉源治理工作做“加法”、为矛盾纠纷化解做“减法”的新模式。
针对劳动争议类型案件,市中院与市总工会、人社局联合建立“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搭建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实现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功能整合。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497件,同比下降35.7%。
针对行政争议类型案件,市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设立6家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现市县两级全域覆盖。自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我市法院共参与行政案件调解150件,成功化解137件。
针对金融纠纷类型案件,推动搭建了“法院+金融”“法院+保险”等多元解纷平台,全面构建“人民法院主办、多部门联合参与”的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受理各类金融纠纷一审案件1648件,同比下降42.48%;执结涉金融案件1630件,执行到位金额3.94亿元。市中院“金融审判”工作在全区法院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随着基层社会矛盾日益多元复杂,如何在众多诉源治理路径中走出贵港特色?答案是:走“网格化”解纷道路。
7月28日 ,市中院印发《贵港市法院融入“红格善治工程” 全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主动融入到市委组织开展的“双联工程”与“红格善治工程”,在全市16个人民法庭所在乡镇外的其他40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服务站,构建完善“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我市法院人民法庭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15.19%。
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诉前调解……一项项非诉衔接机制,为诉源治理工作注入了源源不断的“贵法能量”。
聚焦“走新与走心”,精准做好“宣”功课
“养老诈骗花样多,声音好听又会说。天上不会掉馅饼,都是骗子设陷阱……”一段幽默押韵的顺口溜从市老年大学教室里传出。6月16日下午,市中院普法团队将防范养老诈骗课堂搬到市老年大学。
纵观我市法院的普法宣传之路,“精准”与“智慧”二词越来越鲜明。
“本期《贵法君说法》通过快问快答,为劳动者‘撑腰’支招……”2022年5月17日,“贵港中院”视频号正式开通。自此,我市法院的“普法课”有了“新花样”——“快问快答”“以案说法”“庭审现场”“情景模拟”……一系列普法视频,让《贵法君说法》成为了我市法院普法宣传的“金名片”。截至目前,“贵港中院”视频号共推出90期视频,其中《贵法君说法》系列普法视频31期,阅读量已超7万。
旁听庭审、现身说法、直播连线、模拟法庭……这些普法宣传活动均可在“法院开放日”中体验。这是市中院“拼盘”式法治宣传活动的一个生动体现。
进入新时代,普法宣传也从单一的摆摊设点、拉横幅、发传单转变为“普法宣传+庭审”“普法宣传+新媒体”“普法宣传+开学第一课”。我市法院通过“+”赋予了普法宣传更多内涵和更强动力,切实发挥普法工作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