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11月13日上午,一名六旬妇女驾电动三轮车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翻滚下路外坡道,倒在杂草丛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警员在办案途中发现后,立即停车救助受伤妇女。
当天上午9时许,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冉光耀和同事外出办案,途经港南区新塘镇龙兰村路段,发现疑似发生交通事故,但现场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冉光耀两人随即停车上前查看,得知刚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涉及一辆面包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事故发生时,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妇女翻滚到路外坡道,腰部和腹部疑似严重受伤,躺在杂草丛中无法动弹。
考虑到天气寒冷,妇女伤情不明,冉光耀没搬动受伤妇女,而是找来了衣物给伤者保暖。随后,他与同事分工,一人通知事故发生地归属交警大队和120,一人指导面包车司机做好现场防护工作并联系伤者家属。
伤者家属及救护车及时赶到,民警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后,才继续踏上办案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