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快讯 4月18日,记者在《贵港市古码头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内首部关于保护利用古码头的地方性法规在我市发布,将填补我市古码头保护利用工作方面的法律空白,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我市作为广西最大的内河港口城市,是西江黄金水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古码头是我市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缩影,部分码头历史已有2200多年。目前,《条例》将我市28个码头列为保护对象,并规定了其他古码头的确定条件和程序。
据悉,该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