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不仅是保障和挽救人的生命、提高生命质量的需要,也是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促进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提升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的需要。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伟大的事业、阳光的事业。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00万器官衰竭患者,其中30万人急需器官移植,但能获得移植机会的仅约2万人,存在较大缺口。在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无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来源。自2010年国家开展公民逝世后无偿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在贵港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西红十字会的具体指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贵港市红十字会紧紧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力服务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目标,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认真履行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人员培训、缅怀纪念、困难救助等职责,稳步推进贵港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2023年3月17日,贵港市累计完成人体器官捐献500例,是广西第一个达500例的设区市——共捐献大器官1531个、眼角膜505枚,约2000人重获新生或重见光明。经过10多年的接续奋斗,形成了市红十字会对工作部署、宣传动员、协调见证、扶学助学、人道关怀、缅怀纪念等全过程参与、主导和推进的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高质量发展的贵港模式。
依法参与,积极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贵港市落地生根
2006年,原卫生部医政司出台《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这是中国第一部器官移植行业规范的法规。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使中国器官移植事业走上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为破解器官来源的瓶颈,原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总会于2010年启动了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工作试点,并依据中国社会结构特点建立由中国红十字会为第三方参与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依托红十字会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宣传,在社会中逐步形成器官捐献光荣、生命永存的理念。2013年2月25日,我国全面启动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自愿捐献工作,严格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实施器官分配,确保了公开、公正、透明、可溯源的器官获取与分配,并坚持器官捐献的无偿、自愿、爱心奉献原则。2017年修订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中规定:“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将器官捐献相关内容列入其中,中国进入器官捐献与移植的新时代。
2023年2月17日,贵港市2023年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向2022年度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市红十字会供图)
高度重视,激励担当,器官捐献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贵港市红十字会高度重视,每年把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作为年度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进行部署、安排和动员。从2018年起,每年年初市红十字会都主动联合市卫生健康委、OPO组织所在医院召开由辖区各级红十字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领导和主要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成绩,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部署下一步工作。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对工作现状进行总结分析,更新对当前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出具体工作建议。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器官捐献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器官捐献工作的责任感;要明确各级红十字会、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工作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主动配合,积极挖掘潜在案例,通过提升捐献质量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各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要切实积极履行责任,对于潜在案例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和家属进行初步沟通。通过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部署,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年初有部署、年末有表彰,工作有指导、人员有干劲,成为贵港市的一大特色和亮点,有效推动了贵港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激励担当作为,市红十字会每年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对上一年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在每年的工作部署会上,由市红十字会和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为获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奖状、牌匾和证书,留下足够时间让获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经验分享。通过先进典型和与会人员的沟通交流,影响带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更加主动了解和普及器官捐献知识,进一步激发医疗机构各主要科室做好器官捐献工作的主动性,提升开展器官捐献工作的使命感。贵港市各医疗机构器官捐献工作实现均衡化发展,绝大部分二级医院都有器官捐献的案例。
2018年1月25日,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2018年贵港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市红十字会供图)
持之以恒,春风化雨,器官捐献宣教工作走深走实
市红十字会持之以恒以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知晓率和认同率为目标开展宣传工作。工作起步之初,市红十字会主要是向接触潜在捐献者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开展宣传,通过举办器官捐献信息员培训班、角膜捐献培训班等专题培训,向他们讲解器官捐献知识和社会意义。局面打开之后,通过在各大医院重点科室设置器官捐献宣传阵地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效果初显。2018年后,市红十字会进一步扩大社会宣传面,通过到各乡镇卫生院设置器官捐献宣传栏、在电视台播放宣传片、在出租车进行的器官捐献公益宣传、举办专场培训和文艺晚会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开展宣传,不断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宣传进医院、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场所。通过宣教工作的走深走实,贵港市很多干部群众主动了解器官捐献有关知识,很多成功案例更是家属主动提出捐献,生命接力的感人事迹不断在浔郁大地上演。2019年,我市某处级干部逝世后器官捐献,是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后,广西第一例处级干部器官捐献。在取得家属同意后,我市多个器官捐献案例《儿子寄信:多带我妈妈看世界》《广西16岁少年脑死亡捐出器官救活4人》《26岁贵港小伙车祸离世,家人忍痛捐献多处器官》等被中央、自治区、市级媒体争相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国内影响较大的捐献案例,如广西首例俄罗斯籍捐献者妮卡、广西医科大学学生捐献者易海欣等捐献者的家属也都是贵港人。
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向群众宣传器官捐献知识。(市红十字会供图)
夜以继日,科学严谨,当好“摆渡人”为生命接力搭建桥梁
市红十字会有计划地选派红十字会系统人员参加国家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培训与考核,累计有6名红十字系统干部取得协调员资格,为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捐献见证是器官捐献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协调见证专业性强,涉及到法律、民俗、民族、宗教、心理、伦理等方方面面,事关人的生死,要求协调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及人生阅历、强大的沟通协调能力、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要完成器官捐献,需要由红十字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参与见证捐献的整个过程,一方面核实潜在捐献者亲属关系和其捐献意愿的真实性,同时向亲属讲解器官捐献相关法规政策,见证签署捐献确认文书,确保捐献前亲属完全知晓并同意捐献。另一方面,见证捐献器官获取和遗体复原过程,组织现场人员对捐献者默哀致敬,捐献完成后向亲属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奖章等,做好捐献中、捐献后的相关工作,体现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维护捐献者的尊严,安抚好亲属的情绪。协调员为器官捐献工作的推进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面对的一边是即将逝去的生命,一边是期待新生的病患,也因此被称为“生命摆渡人”。由于符合器官捐献条件的案例“窗口期”都比较短,2011年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协调见证工作以来,市红十字会提出接到信息报告后,协调员最迟不超过1.5小时到达医院,和家属进行见面沟通。为此,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承担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的同时,“白加黑”“5+2”、过年过节开展器官捐献协调工作成为常态,为一个个生命搭建起接力桥梁,让一个个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多年来,市红十字会多名协调员被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广西红十字会评为优秀协调员和先进个人。
医务人员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向器官捐献者遗体默哀。(首席摄影记者张庆杰摄)
崇尚公益,扶学助学,让器官捐献温暖社会和捐献者家庭
为体现对捐献者家属的人道主义关怀,促进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展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捐献者家庭的关心和爱护,市红十字会紧盯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庭“急难愁盼”的热点问题,大力为捐献者家庭子女受教育问题提供助力和帮助,为捐献者家庭培育希望。贵港市红十字会从2021年秋季期发起成立“生命接力·爱耀贵港”公益基金,并利用线上线下公募平台广泛募集善款,对贵港市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庭的在校学生进行全范围、常规化的扶学助学,扶助范围包括小学、中学、高职和大专、本科院校在校学生。
助学金按年度发放,资助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资助助学金1000元,高中(职业学校)学生每人每年资助助学金2000元,大学(大专)学生每人每年资助助学金3000元。2021年度共资助35个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庭53名在校学生就读,发放助学金8.5万元;2022年度共资助61个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庭102名在校学生就读,发放助学金15.6万元。
“生命接力·爱耀贵港”公益助学项目的开展,让捐献者家属充分感受到了对捐献救人的大爱善举的人道关怀和充满善意的社会反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命接力、大爱延续”的理念得到广泛的宣传,器官捐献知晓率和接受率大为提升,更多的群众了解人体(遗体)器官捐献并愿意为此作出贡献。
2019年1月31日,市红十字会走访慰问器官捐献者家属。(市红十字会供图)
关心关爱,人道关怀,人道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
为铭记器官捐献者的善举,市红十字会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每年春节前夕,都会走访慰问部分当年度器官捐献者家庭,为捐献者家属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和节日的祝福。对于有特殊困难的和对贵港市器官捐献工作起到巨大宣传推动作用的器官捐献者家庭,更是做到了每年走访慰问。2018年以来,累计走访慰问106户(次),为捐献者家属送去慰问金、各种生活用品和红十字“温暖箱”,传递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器官捐献者家属的关心关爱。帮助器官捐献者家属申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自治区红十字会等单位的慰问金、困难救助金600多万元,切实解决捐献者家庭的实际困难,鼓励捐献者家庭走出伤痛。
另外,市红十字会主动协调市民政局,为捐献者争取免费的基本丧葬服务,为有意参加树葬、花葬、海葬等公益殡葬的捐献者家庭争取条件;主动协调市财政局,将捐献者骨灰安放寄存、缅怀纪念园维护等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解决;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为捐献者家庭在子女上学、就业、保险理赔等方面尽力尽责提供帮助。
2021年3月29日,市红十字会在贵港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举办缅怀纪念活动。(市红十字会供图)
追思敬仰,缅怀纪念,以文明新风唱响生命礼赞
生命如花,绽放时绚烂多彩,离去时亦滋养人间。捐献者在有限的生命尽头以奉献作注解,诠释了生命的意义,他们的大爱不仅挽救了许多的生命,创造了生命的奇迹,也将“生命接力、大爱延续”的器官捐献理念传递到每个人心里。器官捐献的文明新风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成为人们生命走到终点时的积极选择。
为更好地展现捐献者不朽的精神,表达对捐献者的敬仰和追思,2020年,市红十字会在市莲花山墓园内建成了广西第一家地级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贵港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并于每年清明节期间在纪念园举办缅怀纪念活动。缅怀纪念活动由贵港市人民政府主办,贵港市红十字会、文明办、民政局、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承办,有关单位领导、器官获取医院代表、捐献者家属及志愿者参加。活动通过歌唱、朗颂、默哀等形式,向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表达最深切的思念,向捐献者家属的无私大爱致以崇高的敬意。目前,经捐献者家属同意并授权,贵港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已在纪念墙镌刻520多名遗体器官捐献者姓名,以铭记他们的大爱奉献。
500例捐献不是冰冷数字,而是挽救上千家庭的温暖和希望。500例捐献更不是终结,而是贵港市器官捐献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崭新开始。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快速发展,无数曾经无法治愈的病人通过器官移植手术获得了“新生”。但由于可供移植的人体器官的缺少,目前仍有绝大多数患者无法等到合适的人体器官。接下来,市红十字会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与认同率;开展好缅怀纪念活动,做好捐献者家属的人文关怀和人道救助工作;继续建大建强协调员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为工作开展筑牢根基。同时,贵港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呼吁,希望更多爱心机构和爱心人士加入到这项崇高、神圣的事业中来,为逝者延续一泓灯火,为生者点亮生命灯盏,用爱,为生命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