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

logo
学习强国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 > 正文

你为情来 我为钱来

2023-03-18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李春伟 刘洁丹   网络编辑:庞丹婷  

港北讯 近日,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20年6月,何女士在朋友的生日会上认识郭某并互加微信。郭某谎称其叫郭少龙,目前单身,家境殷实,在平南县有别墅,在贵港市区有两套房子。之后,何女士与郭某以男女朋友身份交往。2021年2月,郭某称自己缠上官司,让何女士微信转账7800元以疏通关系。转账时,何女士发现郭某微信显示的名字非郭少龙,便向朋友求证,得知郭少龙非郭某真名,且其已有家室。经过进一步了解,何女士得知郭某同期还有个女朋友叫陆某某。何女士联系上陆某某后,发现郭某还有另一个女朋友。3人互加微信,发现郭某一直以相同的理由向她们借钱,确认自己被骗。

经审查,2020年7月至2021年9月期间,郭某以各理由骗取何女士、陆某某、吴某某、温某某、吕某某等多名女性共计20多万元,诈骗所得均用于其日常开销挥霍。

检察机关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