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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1+2+N”工作模式——我市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2023-01-28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李金波 周剑芸   网络编辑:何美凡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市法院通过“1+2+N”即一线投入、两种模式、N方联动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去年,我市法院在广西率先实现教育指导全覆盖,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令》共700多份。

聚力审判,促进“指导+审判”深度融合

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与少年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建在审判一线。市中院和5个县(市、区)人民法院以及桂平法院金田法庭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并先后成立14个工作点。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和工作点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对育有尚未成年子女的当事双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防止因离婚纠纷产生的矛盾伤害未成年子女;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监护权、探望权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并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工作;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充分发挥工作站的载体作用,探索“指导帮助+惩戒前置”双驱动模式,推动家庭教育的督促干预与引导帮助双向驱动,将事后的被动惩治、救济前置为主动的提示、预防。

大力引导,打造“普法+指导”双线模式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普法内容,在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活动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我市两级法院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社区(村)将家庭教育作为文明社区、文明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落实监护主体责任,鼓励家长积极打造良好的家风家教。

同时,发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介的重要载体作用,着力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利用网络媒介和社交工具等云平台,广泛推送未成年犯罪、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借助案例剖析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影响,向全社会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营造全民重视家风家教的社会氛围。

加强联动,凝聚“司法+N”强大合力

我市法院依托“党委主导、部门协作、学校参与、社会支持、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加强与团委、妇联、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联动协作和支持配合,构建多元主体协调配合的家庭教育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各方的职能优势、专业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根据涉案家庭的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的、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有效进行。此外,还抓住学校与家庭这两个关键环节,选派65名干警担任7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进校园开展法律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引导学校与家长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密切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配合,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