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讯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的部署,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2021年10月2日17时20分,郑某锋驾驶号牌为粤***FG的轻型厢式货车回到家中,因操作不当,将车头前方的液化气钢瓶撞倒,导致被撞倒的液化气钢瓶发生泄漏向外喷射并燃火,把货车前部引燃。坐在车辆副驾驶的区某将见状立即下车,被蔓延的大火烧倒,司机郑某锋迅速下车,从车尾绕过去想把区某将拉离火场,在拉区某将的时候,郑某锋也被大火烧伤。
燃气专家建议,加强燃气安全事故防范:一是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强化综合治理、专项治理、精准治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红线。二是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职责。三是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非法经营、违法充装、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加快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细化管理要求和具体措施,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治理水平。五是要强化专项治理和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