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讯 8月4日,在G80线广昆高速兴业收费站外广场,一辆大货车在出站过程中突然变更车道,与一辆小车发生猛烈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其中小车前部损坏相当严重,司机险些受伤。
当天下午16点30分许,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十四大队巡逻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赶赴事故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并未变动,一辆白色粤E牌小型轿车与一辆桂B牌重型货车两车头挨在一块,停在兴业收费站外广场通道内,小车车头损坏相对严重,前保险杠部件被货车前轮压在轮下,重型货车前轮还保持着往右打的状态。
小车司机张先生惊魂未定地向民警反映过程,当时他正在从高速下来的过程中,准备出收费站,最左边ETC车道被这辆大货车挡住了,于是就从大货车右边走第二ETC通道,结果这辆大货车突然向右驶来,小车躲闪不及,被货车直接碾压了车头,所幸大货车司机反应过来及时刹了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大货车司机杨师傅告诉民警,自己在出站过程中,因为ETC没有感应出来,于是倒车准备前往右边的ETC通道,由于该车属于重型货车存在视野盲区,所以在向右打死方向盘变道的过程中没注意到右后方有小车过来,直接向右转就碾压到了小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本次事故中杨师傅驾驶大货车变更车道的过程中,影响了旁边车道内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应当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小车驾驶员在本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