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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濒临“绝境”到重现曙光——市中级法院护航房地产项目复工复产

2022-07-16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谭彩珍 通讯员梁微 谭晓敏   网络编辑:周礼萍  

“工程正式复工!”近日,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导,在破产管理人的共同努力下,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涉及的某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收尾工程正式复工,标志着我市法院首例房地产企业庭外重组转庭内重整案件开启了复工续建“前进键”。

某住宅小区项目二期工程停工已有6年余,如今,它是如何从濒临“绝境”到重现曙光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它的重生之路。

府院联动,解忧纾困破僵局

某住宅小区项目于2007年开盘,位于市中心迎宾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占地136亩,总规划建筑面积28万多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于2008年10月开始施工,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二期于2010年6月开工,部分楼栋已竣工交付使用,但正式用电未接通;三期项目于2015年8月开工,只完成基坑开挖。

作为该项目开发商的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资金断链,经营陷入困境,导致项目停工,二期、三期已售房屋均无法按期交房,涉及510余户购房户及118名其他各类债权人的利益。面对经营困境,该公司曾多方筹措,力求走出困局,但均未成功。

2021年12月13日,市中院根据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决定对该公司启动庭外重组程序。面对这一关乎民生安居、纾困救企的破产申请,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由分管副院长重点跟踪督办,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与两名政治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最大程度汇聚集体智慧解决难题。

为努力挽救破产企业,争取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市中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以司法为先,多次以会议方式就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及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进行预判、协调,以实现最佳效果为目标,以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利益为原则,明确分工、同步推进、重点突破、妥善有序地推进重组工作。

庭内重整,对症下药解难题

“全市法院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多点联动发力,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波说,正是在这一理念指引下,市中院充分考虑某住宅小区项目资产价值、市场环境、矛盾化解等因素,实施破产重整更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债权人受偿比例。

今年1月19日,根据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市中院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该案由庭外重组转庭内重整程序。鉴于案情牵涉众多购房人权益,2月21日,市中院依法召开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案购房业主权益通报会,面对面地为业主答疑解惑,有效解除业主对破产重整的顾虑。

通报会让“被套住”的购房业主看到了希望,他们的态度也从先前的彼此对立转变为积极配合。2月22日,市中院组织并主持破产财产交接仪式,推动管理人顺利接管破产企业财产,案件有了实质性推进。

重整启动后,为了更加深入了解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情况,3月16日,该破产案件合议庭成员一行3人前往某住宅小区项目现场与破产管理人进行面谈,就复工复产问题、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管理人下一步工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交流,有序推进收尾工程复工复产。

3月17日,市中院与自然资源、金融机构、信访等多个部门联系对接,就涉案企业办理“五方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为涉案企业开启绿色通道,合法合规地扫清重整路上的重重障碍。

复工续建,减重前行启新篇

为有效推进某住宅小区项目二期建设工程收尾工作,管理人及时发布项目后续建设招标公告。管理人充分考虑报价、项目施工计划、人员安排等方面因素,经多轮磋商,于4月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协议,由其担任收尾工程的施工人。多年未得到完善的小区电力、消防、人防等设施工程得以复工续建。

复工消息传到某住宅小区的业主群,业主难掩激动:“开工就有人气,有希望了!”

施工代表在复工复产仪式上表示,该项目建设已组建了强有力的管理班子,选择了一支精锐的施工队伍并配备过硬的技术力量,力争早日竣工并交付使用。目前,某住宅小区项目二期续建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得益于企业重整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市中院与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中资产清理、涉税事项、复工审批等一系列事宜实现有效衔接,让企业脱困回生,重新焕发活力,这不仅大大提升了破产审判效率,还为我市法院涉企审判带来新的经验、新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