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讯 7月8日,记者从贵港火车站获悉,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日前公布了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目录》规定的禁止、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有新变化。
在酒类制品方面,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酒精度在24%~70%之间的酒类饮品,累计可携带数量不超过3000毫升。散装酒依然不能随身携带上车。
在含液体的日用品方面,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另外,消杀用品中普通凝胶类免洗洗手液不超过100毫升可以携带。指甲油、去光剂累计携带量从以前的不超过30毫升增加到不超过50毫升。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量,从以前的不超过120毫升增加到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充电用品方面,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即总容量不超过约27000mAh)不得随身携带上车,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生物类方面,新增了对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
此外,《目录》对旅客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做了更严格的规定,从以前的可携带5个变为不得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