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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教于审 惩教结合 法情相融——我市法院积极探索特色少年审判之路

2022-07-09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费文彬 潘梅清 余 梦   网络编辑:何美凡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少年法庭为依托,携手市妇女联合会在本院以及5个县(市、区)法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在全市法院搭建一座以法律为桥梁,连接家庭、学校、社会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立交桥”,守护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以普法为“点” 打好法治“预防针”

“我宣布,现在开庭!”在港北区贵城街道中心小学,12名学生在港北法院法官的指导下,“开庭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据了解,每个月月初,我市两级法院的法治副校长都到任职的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邀请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习法律知识。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十分必要。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熊孩子”“问题少年”出现?我市两级法院“妙招频出”。市中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团委、教育局、禁毒办等共同设计制作法治教育宣传读本,发放给全市中小学生学习。覃塘法院与贵港日报社联合成立“童心圆”小记者社会实践基地,邀请小记者到法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学习法律知识、体验法官工作。“我们通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践教育,让孩子们从小知法、懂法、守法,为创建平安覃塘打下良好的基础。”覃塘法院院长覃锦丽说。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模拟法庭31场次、法院开放日活动26场;通过与学校签订“法治进校园”共建协议、援助建设标准化模拟法庭等举措,打造多个“普法金字招牌”;选派41名法律知识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担任4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到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4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超3万份。自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全市法院及时对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8份。

以宽严为“线” 敲响预防犯罪“警钟槌”

初中生小兰因伙同他人非法故意伤害其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告人小兰未满十八周岁,桂平法院少年法庭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多方耐心教育引导,小兰当庭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庭从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最后判处被告人小兰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

如何帮助失足少年撕掉“犯罪标签”,消除“案底”带来的不良影响?桂平法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案件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向小兰及其家人送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的同时,也向相关部门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告知相关部门应依法对小兰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我市两级法院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未成年罪犯一个重新起航的机会,引导他们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2019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救助案件700多件,均做到准确把握审判尺度,最大限度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弥补未成年被害人受到的侵害,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以帮扶为“面” 撑起健康成长“蓝天伞”

一纸冰冷的判决书并不是一个案件的终点,我市两级法院不满足于做好案件审判这“前半篇文章”,更全力做好回访帮教这“后半篇文章”。

“法官叔叔,我一定改过自新,我想回学校继续读书,请您帮帮我。”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的小泽,在港南法院法官回访帮教时恳求道。为了帮助小泽解决上学问题,承办法官和共青团港南区委负责人一起与学校领导沟通,帮助小泽重返校园。

如果说刚柔并济的审判手段、公正严明的审判结果是给未成年罪犯敲响警钟,那么,判后的爱心帮教则是为未成年罪犯解开“心结”。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法官仍聚焦未成年罪犯的回访帮教工作,与妇联、社区、单位、学校等建立联动机制,敦促未成年罪犯认真改过,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阴霾。

据了解,2019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及时对250多名未成年罪犯进行跟踪、回访,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信息特殊保护、心理疏导376例,先后为121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累计182.35万元,为困难未成年人减免缓诉讼费241件339人,金额超150万元。

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我市两级法院将晓理育人、公正司法、温情感化环环相扣,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措并举的特色少年审判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