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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点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2022-07-08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刘湘   网络编辑:周霞  

节约医疗资源 减轻群众负担
我市试点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贵港新闻网讯 去年9月以来,我市试点开展部分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通过科学制定医保与医院之间付费结算机制,鼓励医院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前提下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既避免了西医手术创伤带来的并发症,又减轻了患者的痛苦,达到“群众少疼痛少花钱、医院省资源增收入、医保减支出提效用、中医受鼓舞得发展”四方共赢的效果。

截至今年4月,全市共有357例病例实施了按疗效价值付费,相比采用西医手术治疗,诊疗费用次均下降9887.95元,降幅达64.25%;患者自付费用次均降低4547.47元,降幅达66.32%,有效节约了医疗资源,减轻了群众负担。

根据病种常见、中医传统治疗优势明显、治疗手段清晰、治愈标准明确等原则,我市组织20多名一线临床专家反复论证,在充分征求各医院意见后,结合实际情况,遴选出异位妊娠病(输卵妊娠)、锁骨骨折等17个病种试点实施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其中14个病种是骨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同时,研究制定了每个病种的适用对象、收入院标准、住院基本治疗手段、最低住院天数、出院疗效判定等方面标准。凡是具备这17个病种治疗资质和治疗条件,并已经开展相应住院手术治疗服务的医院,可以申请按疗效价值付费,也可以使用其他规定的付费方式。

如何确定医保与医院之间合理的付费结算价格,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我市通过深入分析全市前三年这17个病种的诊疗数据,结合当前中医、西医治疗成本和医保付费价格,按照“合理补偿,有所增收”的定价原则,逐个病种确定了按疗效价值医保付费价格,使得医院采用中医保守治疗获得的盈利比采用西医手术治疗更高,极大地调动了医院、医生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以胫腓骨骨折为例,如在三级医院采用西医手术治疗,医保定额支付给医院18632.17元,医院治疗费用平均花费15390.63元,平均可结余盈利3241.54元;在实施按疗效价值付费采取中医保守治疗后,医保定额支付给医院11912.29元,医院治疗费用平均花费5303.36元,医院可结余盈利6608.93元,比采用西医手术提高103.88%。

我市还建立严格的监管考评机制,医保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重点关注患者出入院指征、医疗护理质量等内容,防止医院滥用、乱用按疗效价值付费机制。同时,对治疗效果设置了“保质期”,如果采用中医保守治疗失败需要转西医手术治疗的,医保只支付医院该病种西医手术定额费用;如果中医保守治疗失败在规定的期限内需要再次入院治疗的,医保则按相应规定扣减上次按疗效价值付费金额,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就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