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讯 一男子杨某其将他人物品当作自己的“废品”卖掉,以此获取非法利益。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杨某其提起公诉。
无业人员杨某其没有经济来源,便想通过盗窃赚钱。1月8日,杨某其闲逛至某码头时,看到江边放置有一根吊机吊臂,便想卖掉吊臂获利。于是,他就骗废旧店老板钟某军说他有一根闲置吊臂,让其上门回收。随后,两人商议好第二天去码头回收吊臂。
第二天,钟某军和其大哥开三轮车到杨某其定位的码头,商量好以2200元的价格回收吊臂后,便用液化氧气割机切割吊臂。在切割完毕后,钟某军兄弟便用电动三轮车分两次将吊臂运走。
钟某军兄弟在运吊臂的路上,被吊机司机发现并拦住,便打电话叫杨某其过来。吊车司机则打电话报警。随后,杨某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在此,检察机关提醒各商家,在回收物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辨别物品来源,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销赃“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