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未必光芒万丈,但始终温暖有光——待人如春风拂面,言谈中谦逊温和,做事时细致入微,这是大家眼中“丽姐”的样子。
刘丽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她于2007年走进法院,一干就是15年。工作中,刘丽用规矩定方圆,以公正促发展,连续两年被市中院评为先进个人。
让司法有温度
刘丽至今还记得第一次开庭的心情——进入法庭,踏上审判席的台阶,心里有一阵莫名的感动,自己的职业理想更加坚定,心境也更加澄明清澈。这也是她人生的一个新起点,她更加坚定要成为一名好法官。
刘丽曾与系列案的多位当事人就技术等问题展开追问,只为弄清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曾在案件多个冲突的利益之间反复衡量,只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曾字斟句酌琢磨判决,只为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她说:“当你置身案件中,不会感到累,只会激发你解决难题的工作热情;当你看到自己的进步时,就会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法律层面的“结”,用细致的说理和严谨的程序来解;当事人心中的“结”,则要法官倾注真诚去化解。在审判工作中,刘丽始终坚持与当事人感同身受,从而让司法有温度。
让司法有是非
法院是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迅速,企业经营风险多发,涉诉矛盾逐年增加,商事案件数量大幅度攀升,商事审判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
2008年,刘丽调至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商事案件常出现大型生产线或者专业设备的质量争议,生涩的专业名词和复杂的工作原理对法官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挑战,但刘丽总能迎刃而解。她曾办理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A房开公司因项目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支付B建筑承包商的建筑工程款,导致双方合作陷入僵局。诉讼中,双方关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过错及损失进行了举证,对已修建的面积、工程款等争执不下,利益冲突明显。为查清案件事实,刘丽组织双方当事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等到案涉地产进行现场调查,就地对现场勘验情况进行确认、协商。“刘法官组织专业人员鉴定,当事双方可现场对异议部分同时进行印证,有效帮助我们解决纠纷。”A房开公司代表说。刘丽顺利审结这起标的额达千万元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皆心服口服。
从事商事审判以来,刘丽坚持程序公平和实体公正并重、交易效率与交易安全兼顾,共审结案件1000余件。
让司法有力量
刘丽的办公桌上摆有几本“砖头书”,那可是她主办涉企案件的800余页证据材料。她仔细翻阅材料,认真推敲每一个证据,绝不放过其中任何一个细节。
刘丽负责审理的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小业主债权人和民间借贷债权人认为担保债权数额过高导致其债权清偿率偏低,不同意管理人拟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为公正高效处理案件,刘丽一方面督促管理人审慎复核债权额,另一方面加强对管理人的指导,并主动参与该两大债权人群体的释法工作。通过她耐心沟通和协调,该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最终得以高票通过。
法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让丈量法治的尺子量得更准、更稳,是刘丽最朴素的想法,也是她最执着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