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贵港·聚焦物业服务”系列报道之一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不齐,房屋如何“养老”
全媒体记者欧钰宇

贵港楼宇新姿。全媒体首席摄影记者张庆杰摄
编者按:“小物业”连着“大民生”。从专项维修基金缴纳难,到电梯、外墙维修不顺畅,这些“家门口的事”关乎居住幸福感。即日起,本报推出 《安居贵港·聚焦物业服务》 系列报道,倾听民声、聚焦痛点,助力化解物业服务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共筑舒心家园。
近日,网友“赖你一辈子”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提问:住宅小区因为住户投票数不足、个别住户未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等,导致小区公共设施难以进行维修,严重损害集体利益。为此,住建部门对未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户主是否制定有相应的强制措施?同时,建议住建部门统计、衡量全市通过法律途径催缴专项维修资金的整体状况,提出解决困难的意见。
网友的无奈,道出不少商品房住宅小区业主心声。连日来,记者走访市中心城区多个小区发现,这笔“房屋养老金”的缴纳面临不少阻碍。
位于市中心城区中山北路一小区于2005年建成交付使用。这个建成近20年的小区,面临着楼顶、外墙渗水修补,以及电梯、二次加压管道、对讲机维修等问题。2024年初,该小区其中一个单元楼的电梯因变频器损坏导致停摆,高层住户叫苦不迭。该单元启动维修资金申请,但由于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需要同单元楼的业主共同分摊、续缴费用。为了出行便利,同单元楼的业主纷纷响应,但有2户业主却以自己已不在该小区居住为由,始终不肯续缴专项维修资金,导致电梯维修陷入僵局。“根据住宅面积计算,分摊到每户的费用是1500元至1700元不等,已缴纳费用的业主向相关部门投诉,说我们物业不作为,进而相关部门又给我们物业施压。我们不得已,只能先启动维修工作,至今都没能帮维修单位追回这笔欠款。”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无奈地说。
“我们不是缴纳物业管理费了吗,为什么还要额外缴纳费用?”“之前缴纳的钱都用到哪里去了,我们也不是很清楚。”……在市中心城区布山路一小区,住户对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存疑,缴纳的积极性不高,以及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也有诸多不满。“根据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的标准都是统一的,过程也是公开透明的,业主有疑点可以跟物业沟通,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说。
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提及的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出台,明确规定由市住建局承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核算、监管等工作。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以前,我市没有正式文件规范,对各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缺少有效监管,部分小区资金已出现被挪用、占用的乱象,引发业主不满,导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纠纷不断。而部分没有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没有得到及时维修、更新、改造,不少业主认为是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同样引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不断升级。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房屋“养老金”得到建立,有效解决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缮、更新、改造等问题,化解物业小区业主与各方的矛盾,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小区提供保障。
根据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未配置电梯的房屋,按本地上年度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配置电梯的房屋,按本地上年度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
专业人士指出,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为维护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而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针对部分业主拒绝履行缴存和续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法定义务的行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给出业主不履行义务的处理条款。如果允许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享有其他业主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维护共有部分而带来的利益,就会违背公平原则,损害的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在市中心城区既有商品房中,多个小区外墙均有不同程度的修补,需要用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媒体记者欧钰宇摄

业主只需通过 “ 贵港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即可在手机上实现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缴存。全媒体记者欧钰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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