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助力缴存职工减轻租房负担、实现“住有所居”。记者近日从该中心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办理租房提取业务33769笔,提取金额达3.0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57%和19.64%,政策受益面与保障力度显著提升。
近年来,该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不断简化流程、放宽条件。据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1月1日起,职工办理租房提取时,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不再被认定为缴存地自有住房,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同年9月,针对新市民及青年人的“全额提取”政策落地,符合条件的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全部申请提取,增强了青年群体在贵港的安居获得感。
根据现行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房,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每年可申请一次或多次,每月最多一次,满足不同家庭灵活用款需求。
提取额度方面,租住公租房的职工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实行差异化额度:无配偶职工每月可提800元,有配偶夫妻双方共享1200元/月,养育2名未成年子女家庭提至1400元/月,养育3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提至1600元/月。值得一提的是,夫妻双方(含单身)均为贵港以外户籍,或双方均未满40周岁的,可全额提取个人月缴存额付房租,政策倾斜明显。
申请材料也进一步简化:租住公租房需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房仅需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无房证明由中心通过系统核查;多子女家庭需补充子女关系证明。职工可通过中心柜台或“智桂通”APP线上办理,实现“随时提、快捷办”。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服务缴存职工安居需求,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家庭,为“宜居贵港”建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