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近日,10多名农民工来到平南县人民法院,带头的农民工紧紧地握着法官的手说:“今天的天气很冷,但是我们心里很暖和。”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最大限度保障19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某华等19人经梁某良召集,一起到平南县某纺织公司的工地工作。竣工后,梁某良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给农某华等19名农民工,农某华等19人将梁某良及平南县某纺织公司诉至法院追索劳务费。立案后,法官认为,此案涉及人数众多,又是应予重视的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决定主动出击,争取开庭前为农民工拿到劳务费。经原告同意后,该案件转至诉前调解程序。
法官经向纺织公司了解,涉案工程项目是发包给A建设工程公司承建,梁某良是从A建设工程公司处分包部分工程。纺织公司已经将工程款全部支付给A建设工程公司,是梁某良收到工程款后未及时发放劳务费给农某华等19人。
法官努力寻找调解突破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A建设工程公司先行垫付工人劳务费给农某华等19人,案件以调解结案。
平南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便捷、高效的优势,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