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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不符车辆酿事故 交警约谈企业促整改

2022-08-06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傅瑜 黄富贵   网络编辑:周礼萍  

贵港新闻网讯 7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度调查工作小组约谈广西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通报该公司桂R***31牌号大型客车涉致人死亡交通肇事案的案件调查情况,指出存在隐患问题,要求企业敲响安全生产警钟,增强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意识,全面自查自纠,深入细致抓好隐患整改,填补安全管理漏洞,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4月6日13时32分,男子朱某驾驶桂R***31牌号大型客车沿G241线由平南县大新镇往平山镇方向行驶,驶至平南县六陈镇合水村路段时,与其前方道路右侧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驾驶员龙某当场死亡。

事发后,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展开全面调查。经查,桂R***31牌号大型客车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驾驶员朱某存在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朱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对该案进行深度调查期间,主办民警了解到涉案客车所属企业为广西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风险管控,7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度调查小组约谈该公司负责人,通报“2022·4·6”案件调查结果,指出该企业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同时,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汲取血的教训,牢记安全至上原则,压实片区管理责任,狠抓驾驶人安全教育,加强营运车辆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整治管理的暴露问题和安全隐患,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及交通事故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