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疫情防控期间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三项原则”
(一)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开展体育与健康课程要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上课过程中人员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间隔,杜绝出现扎堆、聚集的现象;每节课上课前要按照防控要求对场地(所)、器材、教具等进行消毒杀菌。
(二)坚持适度适量的原则。要合理设置课程强度,在做好教学评估的基础上合理设置运动强度、负荷设计、教授内容;上课过程中要安排好热身,难度安排上要循序增减,避免急进、急退或急停;疫情期间要选择运动量较小、安全系数高的教学内容;因近期气温升高,要选择早上较早或下午较晚的时段上课,上课时间以30分钟以内为宜。
(三)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疫情期间课程教学以增强体质,维护健康为主要目的,合理规划体育与健康课以及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及场地安排,要做好错时错峰,课程内容以发展心肺功能的有氧徒手运动和单人自主完成的练习动作为主,注重实际效果。
二、做到“七个注意”
(一)注意合理安排间隔。课程进行过程中要合理安排人员间隔,人与人之间前后左右间隔均达到1米以上。
(二)注意正确使用口罩。户外运动时,人员间隔前后左右达到安全距离的基础上,可以不戴口罩,运动过程中杜绝佩戴N95口罩等密闭性过强的口罩。运动前正确存放口罩,运动完毕,待呼吸平稳、洗手后及时戴口罩。
(三)注意做好课前检查。做好课前检查,要对运动场地、器材、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做到运动场地每天一消毒,运动器材每节课一消毒。课前要提示学生自带饮水壶(杯)和毛巾,提倡喝温水,课前课后提示学生及时洗手。
(四)注意合理选择场地器材。疫情期间体育与健康课、体育大课间等活动要安排在室外运动场所,活动过程中器材尽量不交换使用。
(五)注意合理安排教学强度。疫情期间要合理降低运动强度,体育活动过程中小学、初中及高中生平均心率应分别在130次/分、135次/分、140次/分左右,不得安排高强度、高密度的体育运动。
(六)注意精细安排教学内容。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和大课间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锻炼身体,增强体质,过程中避免安排身体直接对抗性和接触性的体育活动,内容安排以发展心肺功能的有氧徒手运动和自主单人完成的练习动作为主。技术动作学习要相对简单易学、行之有效。不选择需他人保护和协作完成的技术动作,避免安排手触地、扶墙或栏杆等教学内容。
(七)注意及时处置特殊情况。在组织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或开展大课间活动过程中,如发现教师或学生身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要按照《贵港市中小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南》《贵港市中小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晨午检流程图》《贵港市中小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处理流程图》等进行科学、及时、有效处置。有条件的学校要安排校医或卫生健康教师在体育课上跟班,以便及时处置特殊情况。
三、其他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本校疫情防控期间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工作,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将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的应急处置预案纳入到《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中,做好万全准备,务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分别于2020年5月30日、6月30日前将本地、本校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市教育局,联系人:吴栋胜,联系电话:0775-4573030,邮箱:jjk4573030@163.com。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