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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2018-05-02   来源:   作者: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经 营 地 址

450821151384

黄武信烟摊 黄 武 信 平南县平山镇登明村燕二屯 7号店内
450821103991 陆丽英烟摊 陆 丽 英 平南县大安镇动界村动冲二屯 31号店内
450821150505 海森食杂店 黄 海 森 平南县平南镇西村西村屯 1号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