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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我市内陆水域禁渔4个月

2024-03-02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记者李奇璟   网络编辑:何美凡  

贵港讯 为更好地养护我市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3月1日,市农业农村局在贵港市渔政码头举行2024年全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启动仪式,宣布我市辖区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禁渔期为4个月。

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 、艇等载具)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及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据了解,去年我市禁渔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024人次,执法船艇(车辆)283艘(辆)次,检查渔船等395艘次,查扣涉渔“三无”船舶23艘,查获非法电鱼工具24台套,没收地笼、虾笼、“绝户网”等违规网具共计830多条(张、个)、海竿120条。禁渔期间立案查处渔业违法案件21起,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件,行政处罚2万元,基本实现了禁渔期间“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与海事、交通、公安、水利等多部门合作联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全力推进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