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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代表团继续审议自治区“两院”工作报告

2024-01-26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首席记者徐智坚 记者樊超龙   网络编辑:何美凡  

贵港日报南宁讯 1月25日,出席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我市代表团,在广西人民会堂贵港厅继续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

我市代表团团长朱会东主持审议,副团长林海波、彭东光参加审议。

大家表示,“两院”工作报告有数据、有成绩、有创新,政治站位高、服务大局实、担当意识强、特色亮点多,是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和饱含为民情怀的好报告。代表们就“两院”进一步做好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杨勇成、黄杰勇、廖柏奇、朱远昶、李安妮、胡善钊、陈国平、谭素池、朱永照、黄生辉等代表建议,不断推出新举措,最大限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动力;依法推进预制菜环保包装,更好推动“限塑令”落地实施;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反对家庭暴力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公正司法各项工作,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给予基层更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代表们一致表示,在生态文明领域出台一部综合性、统领性、系统性的地方性法规,从整体和全局来规范和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分必要。黄松江代表认为,出台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建议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一批现代渔业产业园,大力推广生态渔业创新先进技术,全面推动设施渔业转型升级;依法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对渔业渔民权益的保护,营造更加良好的渔业营商环境;加快制定完善渔业养殖业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进一步压实渔业监督执法责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

会议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一致同意提交大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