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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代缴家人医保费

2023-05-25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李园园 通讯员韦桂琴   网络编辑:庞丹婷  

贵港讯 记者日前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已办理共济授权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配偶父母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据了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家人医保费,需要满足三大条件:一是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二是区内参保职工和参保城乡居民已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人员;三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市民可以关注“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按界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共济对象绑定;随后按照医保缴费相关界面提示即可完成个账代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