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记者近日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活动,从四个方面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摒弃“构罪即捕”,把好审查逮捕关。市人民检查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罪认罚等轻罪案件采取捕前过滤分流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不适用羁押条件的案件进入审查逮捕环节。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32件1902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83件741人,不捕率41.7%,比去年同期上升24.41个百分点。
二是摒弃“有罪必诉”,把好审查起诉关。对起诉必要性加强审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法作出起诉决定,做到“慎不起诉”。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但根据案件事实、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和认罪认罚态度,不起诉更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修复社会关系的,依法适用不起诉终止诉讼,做到“慎起诉”。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审结审查起诉案件2787件3850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595件787人,不诉率20.36%,比去年同期上升15.04个百分点。
三是摒弃“一押到底”,把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关。在刑事诉讼全环节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尽量缩短诉前羁押期限,减少诉前羁押人数。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羁押必要性审查566人,提出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86人,诉前羁押率30.99%,比去年同期下降42.12个百分点。
四是推行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对拟不捕、不诉案件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充分释法说理,增强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开展检察听证113件,大幅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