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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特刊丨浔郁大地上的狼兵遗痕

2022-11-27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潘大林 冯桂淳   网络编辑:何美凡  

广西容县籍壮学泰斗徐松石先生在他的《粤江流域人民史》中,对“狼兵”下过如下评判:“明代广西西部良僮应募为兵,称为狼兵,于是狼人又再次散布于两广,因其文化较低,且曾变乱,所以称之为狼。”

狼兵,实乃明代一支独特的地方军事力量,直属于当地土司,队伍虽不算庞大,但人人个性骠悍顽强,勇于战斗牺牲,历史上在镇压广西诸瑶起义和抵抗倭寇入侵的战斗中,都活跃着他们的身影。在抗倭战争中,仅王江泾之战,瓦氏夫人率领的狼兵就斩获倭寇3000余人,为大败倭寇奠定了基础。在镇压诸瑶的斗争中,明王朝专门派遣他们在桂平境内镇守新设立的武靖州,对监视牵制并最后剿灭瑶民起义,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因而得到了“狼兵素勇,为贼所惮”的评价。

历史上,狼兵本来是桂西北地区土司组建的地方私人武装,明王朝为对付大藤峡地区的瑶民起义,在镇压桂西北少数民族起义过程中,通过一边打压、一边招抚,将狼兵从本土移用到浔郁大地上,将原来瑶民的土地房产和牛羊等财物归到狼兵名下,让他们一边屯垦,一边训练,有事即号令起来,就近参加镇压瑶民起义的战斗,收到了一定的效果。正如《明史》“山云传”中所言:“东南有急,辄调用狼兵。”

原市博物馆馆长谭桂淳在黄庙道墓前

史籍中的狼兵身影

据《明英宗实录》记载:正统二年(1437年)冬十月戊午,广西总兵官都督山云奏:浔州府平南等县耆民赴臣处言,浔州切近大藤峡等山,猺(古代对瑶族的蔑称——笔者注)寇不时出没劫掠居民,阻截行旅,近山多荒田为贼占耕。而左、右两江土官地方,人多田少,其狼兵素勇,为贼所惮。若选委头目,起领前来屯种一带近山荒田,断贼出没之路,不过数年,贼徒坐困,地方宁靖矣。臣已会巡按御史三司等官计议,诚为长便,乞如所言,量拨田州等府族目土兵分界耕守,就委土官。

明英宗,就是后来因土木堡之变沦为瓦剌囚徒、一年后放还、七年之后通过夺门之变再夺皇位的朱祁镇。从上述实录中不难看出,由于浔州等地瑶民起义,而左、右两江(主要是田州,即今田东、田阳、平果一带——笔者注)土官的地方人多田少,广西总兵官山云奏请,选委土官头目,带领当地狼兵来浔州一带垦荒种田,以断贼出没之路。

本地的方志中,也有对狼兵的记载,如清代同治版《浔州府志》卷十八“兵防”中有“狼兵”条:“明永乐二年,瑶贼猖獗,调来狼兵征讨,获胜班师回籍,成化间藤峡瑶叛,四山响应,越藤峡劫掠无虚日,复调归德思恩等处狼甲,安插把守各处隘口,用备战御,贼不敢出没。逐拨贼田及各绝户之产,与之耕食,有粮无差。藤峡既平,分隶各县统属。本府通判管辖,故通判有抚夷之任。每年自九月十五调戍守城,至三月十五日放令归农。共937名。自万历年间裁汰三分至二。至我朝(清朝)升平日久,免其守城之役,地方有警,仍照旧例调谴。迄康熙三十年,前任总督查粤西水陆塘汛制兵单弱,用狼民贴防,经前任粮夷厅议,以各属水陆塘汛,每塘派拨附近四名在汛贴守。春夏农忙之际,以二名守塘,二名归耕,更番迭换。至秋收后四名俱令在塘贴汛,通判一员,雍正六年裁汰。所有狼兵,悉归同知管辖。其各属现存狼兵名数,详其原委如左。”

方志中还对乾隆年间狼兵的情况作了描述:“桂平县原额狼兵195名,现存狼兵169名……乾隆间桂平狼兵115名,狼田160顷50亩零。然或汰或添,名数无定,即狼田亦非旧数矣。平南县原额狼兵120名,叠经裁汰……历年既远,狼田陆续典卖,狼兵散失逃亡……”

清代光绪年间的《贵县志》基本录自同治版《浔州府志》记载,但记录到贵县的狼兵就详细得多。乾隆时期贵县还有狼兵344名,比原定额220名多出了124名,大概因为随着时间推移而人口繁衍,使用兵员也随之日增之故。这些狼兵分散驻防于郭东郭北、怀西怀北、水北山北、香江塘、大岭塘等各处,每处员额从16名到94名不等。

《贵县志》还附带说到狼人,狼人其实就是狼兵进入民间的另一称呼:“狼人之在贵县,则郭东、郭西、郭北、水北、北山各里。据通志县志,浔州诸狼自前明因藤峡之乱,从黔中及归德、思恩等处调来助剿,峡平,戍马拨贼田及绝户之产与之耕食……至国家承平日久,免其守城之役。地方有警,仍照旧派遣。康熙三十年,议以水陆塘泛派拨分守,更番迭换,各狼兵仍属通判管辖,雍正六年,裁汰,悉归同知。后复奉文,又拨归县令管理。此狼人狼兵之来历始末也……无事则狼人即平人,有事则平人即狼人,食其田而供其役,是亦寓兵于农之意也。”

石龙尊示禁革碑局部

武靖州浮桥铁柱

狼兵据点武靖州

在明清两代的浔州一地,是朝廷较为集中安置狼兵的地区,其中特别以武靖州为狼兵据点。严格来说,武靖州还够不上一个州的规模,它只是浔州桂平县中间包括周边数个乡镇的一个州级建制,先军政独立,后改隶浔州州判、再后来则为同知管领。

武靖州,为明代韩雍专为进剿大藤峡瑶民所设,因碧滩为大藤峡要害之地,韩雍奏请在此设置武靖州,建有简朴的城池作为守御。当时统治桂西的是俍人(即后来的壮族)岑氏家族。岑氏在当地有着极高的权势,从北宋崇宁五年(1106年)到清光绪五年(1879年),一直是当地的土司。据《土司考》所载:上隆州岑铎因犯大辟下狱,韩雍特请朝廷原谅他,让他带着自己的部下二千人,世代掌管武靖州,同时设流官吏目一员。岑铎在州官任上干了52年,死后没有儿子,部兵渐散。

武靖州治设于碧滩。或许是地势太偏僻了,成化二十年(1484年)搬到了今天金田的武靖村。当年武靖州辖区以大藤峡为中心,包括现在桂平的金田、南木、紫荆和江口、石龙、西山、蒙圩等的一部和平南县大鹏、武宣县东乡、象州县北乡一带。正德十六年(1521年),朝廷让田州岑氏再派出岑猛儿子邦佐来执掌武靖州。五年之后的嘉靖五年(1526年),岑猛在田州作乱,朝廷担心岑邦佐趁机起事,便将他调到福建漳州去。

在剿灭岑猛的战斗中,总督姚镆采用了贵县人、后来当总兵的沈希仪的计策,离间岑猛的岳父、归顺(今广西靖西)土酋岑璋,分兵五哨进剿。沈希仪带领中哨,攻打要地工尧,夜遣军三百人,沿山而上,绕出其背。到天亮时交战,沈希仪所遣军已在山上立起旗帜,贼心大乱,引起了大溃败。岑猛只好败走归顺向岳父求援,没想到岑璋“大义灭亲”将他擒住,田州就被平定了。

事后沈希仪向姚镆建议,说思恩(今广西环江)以流官治理,大乱至今一直不断。田州也跟着起事,且两州还联合作乱,建议朝廷派设土官节制。姚镆没有接纳沈的意见,反而任命沈希仪为右参将,分守思恩、田州。沈希仪没有办法,只好请求还乡治装,以参将张经代守。结果真如希仪所料,不到一个月,田州复叛,朝廷罢了姚镆的官,派了王守仁前来代任总督。

岑猛乱平,王守仁让岑邦佐再回来执掌武靖州。如此折腾,岑邦佐郁闷的心情可想而知,便更无顾忌,日益骄横起来。朝廷趁机撤消了武靖州的建制,降级为武靖千户所。岑邦佐儿子岑崟承袭任千户后仍然无嗣,只好转由其族人岑清宝继任。岑清宝最后也是无嗣而终,到万历末年,朝廷干脆将千户所取消了,改为武靖镇,那些狼兵被分派各县去防守塘汛,由浔州府通判管辖。

明代广西嘉靖年间的《广西通志》卷第三“历代州郡县沿革”中,“武靖州图说”条谓:“武靖虽有僮,然与编民同效贡赋,其田膏腴力耕……凡遇地方有警,调耕守,桂平、平南、贵(县)三县一千五百名,战马八十匹。”这里记述的,显然已是韩雍征大藤峡数十年之后的事了。

从以上记载不难看出,武靖州从永乐年间设置,长期拨有狼兵驻守,但武靖州主官经常承继乏嗣,人手虽不断变换,但一直都由狼人中的岑氏所掌。到后来,狼兵被分散到各处,最后慢慢地融入民间,便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罗丛岩置钟鼓碑记局部

石龙明黄庙道墓碑

狼兵历史的文物遗存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狼兵曾经的历史已在漫漫时光中归于沉寂。即使如此,今天我们在浔郁大地上,仍能从下列遗存的文物中看到一些蛛丝马迹。

第一件是现存于桂平市中山公园内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的武靖州浮桥铁柱。上面铸有钦差太监、总督、总兵直至当地浔州知府、广州卫指挥使、浔州卫指挥佥事和武靖州知州“岑”的姓氏。这一年,离韩雍亲率16万大军进剿已有二十多年,离侯公丁率领瑶民再次举事、王守仁领兵进剿还有40多年。相比这下,这段时间浔州一带还算相对平静。

第二件是现存南山寺一侧的《都督紫江沈公生墓记》,为1554年唐顺之所撰。唐顺之为明代儒学大师、军事家和抗倭英雄。沈公为沈希仪,生墓,即人还活在世上便先准备好的墓碑。碑记中记载了沈希仪英勇传奇的一生,充分肯定了沈希仪在平定诸瑶中不专呈威压而区别对待的做法:“公御诸猺,荡巢摧壁,不专以威绥,辑善猺视同吾人,是以诸猺畏而信。公御土酋,解纷排难,不专以恩,洞其阴事,坐獖其牙,是以土酋睦而惧。”其中也肯定了沈希仪对狼兵的分析:“狼兵亦猺僮也,猺僮所在为贼,而狼兵死不敢为贼者,非狼兵之顺,而僮猺之逆,其所措置之势则然也。狼兵地隶之土官,而猺僮地隶之流官。土官法严,足以制狼兵,流官势轻,不能制猺僮。莫若割猺僮地,分隶之,旁近土官,得古以夷治夷之策。可使猺僮皆为狼兵矣!”这在当时,不失为一种恰当之论。此生墓记写好的同一年,沈希仪便病逝了,终年63岁。

第三件是现存于桂平罗丛岩里明代隆庆二年(1568年)的《置钟鼓碑记》。此碑实际是摩崖,隐藏在一列神像身后,不太容易发现。碑上的刻字也比较生硬,不够规范,还有一些错别字,一看便知不是专业刻手所为。此碑似乎没人提到过,长期掩藏在阴暗处。看碑中所刻捐款者名字,有“武靖州官岑壬辰相生舍银壹两,岑门黄氏舍银壹两,李氏舍银五钱,贵县总兵次男沈黉舍银壹两”字样。岑壬辰相生,疑为名壬辰,字相生。岑氏门下的黄氏李氏均有捐助。这时候,沈希仪已辞世14年,沈黉大约也有五十岁了,他捐的一两银子,比之碑中他人一钱几分的捐纳,在当时大概已是较大的款项。

第四件是石龙下黄村波浑岭明代崇祯十二年(1639年)的《黄庙道墓碑》。此墓碑距罗丛岩钟鼓碑又过了70余年,迄今已有400年。由于风雨侵蚀,碑文已漫漶不清。据初步考证,黄庙道为狼兵的小头目,他的墓碑与汉碑迥异,碑名为“明故□□□□庙道公真[公][鬼]之櫍”,两边分别刻有“东来”“西往”字样,该墓碑的出现,证明明末桂平石龙一带安置有狼兵屯驻。

第五件是石龙下黄村清代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的《尊示禁革碑》。所谓尊示禁革,译成现代汉语就是“遵照上级指示禁止革除”的意思。清代乾隆年间,石龙有一条通往柳州等地的通道,平时多有公干人等通过。碑中说到那些押送发配流放犯罪人等的公差,借机敲诈盘剥当地百姓,包括已落籍当地的狼兵人家。朝廷差役押解过境之际,借口押解的是朝廷人犯,要让当地人给每名人犯提供两名抬夫、一名挑夫,还要每人犯折给食饭费用各一百文。如不遵从,就拳打脚踢,搞得当地民众不得安生。百姓们深感愤怒,上报给浔州知府,知府立即批转桂平县,知县派人下来调查,发现果然有此问题。知县认为,这些配军流遗,受手镣脚铐,长途折磨,正好用作儆戒,使其生追悔之心。现在差役逼令当地民众抬送过境,反得安然自在,这如何起到惩罚作用?其中特别提到有“原食狼田、充当狼兵”的半兵半民人家,本备不时之需,以应付重大情况,现在居然也被抽调去做这种差役。于时,官府体恤详准,充许他们将禁革条例勒石,以禁绝此类情况。

在浔郁大地上存在了三百多载的狼兵,随着时光流逝,逐渐被掩埋进了厚厚的历史尘土之中,他们的后人在本地存留了下来,与当地居民渐渐融为了一体。狼兵那种吃苦耐劳、英勇顽强、保家卫国、敢于克敌、勇于牺牲的精神被承继下来,成为了浔郁人民身上一种不可或缺的特质。仅在抗日战争中,为抗击日寇献出了自己宝贵生命的有名有姓的贵港子弟,就有一千多人。

(本版图片均由潘大林提供)